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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剃头的习俗--扎头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7-18 Tag: 点击:

    扎头,就是剃头师傅与众多主家订立口头合约,约定时间、次数、报酬,落村到户帮人剃头的经营习俗。在客家地区,这一习俗自有剃头行业以来一直沿袭至今。

    关于扎头的历史,得从头说起。在明朝以前,男子都将头发留起,头发长长后,便盘在头顶结成发髻。到了清朝,按照朝廷规定,头顶之发仅在后脑勺留一个碗那么大,头发长长后,分成三股,拼成发辫,垂于脑后。周围头发全部要剃光,从此,便有了剃头这一新兴的行业。当时,还没有现在的发剪,剃头时,先用温水洗头,使头发柔软,然后用土制剃刀刮剃,往往割破头皮,血流满面,所以,每隔10天左右就要剃一次,以免头发过长不易刮剃。专为别人剃头者,被称为剃头师傅,在各圩场,都有他们开设的剃头店或摊档,大家可以进店或到摊档剃头。

    由于客家山区交通不便,居住分散,山村大都远离圩镇,加上农事繁忙,要赴圩进城剃一次头不容易,特别是老、弱、病、残和小孩就更加困难。于是,一些剃头师傅便冥想了下乡扎头的经营方式,就是剃头师傅以1年为期,固定到户为主家剃头,约定每10天剃1次,每月3次,全年36次。从年头开始,轮流至各村各户,周而复始,师傅的食宿亦由众主家轮流负责。其报酬为每1个头全年稻谷1斗(折合15市斤),如遇闰月加1升,即1斗1升。1名师傅1年可扎头180~200人,如以200人计,则师傅全年可得稻谷20石(折合3000市斤),比农民耕田或塾师教书之收入还多。辛亥革命后,废除清朝发式,剪去辫子,推广留小平头或西洋发式,又从国外进口手推发剪和洋剃刀等工具,改称剃头为理发,称剃头师傅为理发师,但扎头的形式没变,只是约定的报酬和理发次数有所增减。

    扎头这一习俗,既经济实惠又方便简洁,大家可以专心耕山种地,头发长了,理发师也就按时进山来了。如今,城里和圩镇的理发店不但理发,还有洗头、染发、烫发等服务项目,年轻人都时兴到那里享受,但在边远山区,扎头的理发师仍然走村串户上门服务,受到人们的热情欢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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